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纺织服装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国纺织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加强和改进纺织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纺织,提升纺织行业发展软实力,大力推进纺织强国建设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为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纺织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开拓创新,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决定开展全国纺织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纺织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全国纺织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2.全国纺织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纺织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法治观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创新;
2. 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思想实际,在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动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和学习借鉴,勇于实践探索,近年来有研究成果在省(市)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中纺政研会组织的研究成果评比中获奖;
4.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基层、服务职工,围绕改革、发展与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5. 积极支持和参与中纺政研会的各项工作;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经验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6. 所在企业和谐稳定,职工精神面貌好,安全文明生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诸方面,居纺织行业或所在地区前列。
(二)全国纺织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参评条件
1.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党建工作有创新;
2.紧紧围绕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实践,组织和指导企业专兼职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研究并运用于实践,在培育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促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3.根据行业(企业)发展的需要,把思想文化建设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政研会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强,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在本地区或本企业具有一定影响;
4.关心、支持中纺政研会(中纺企业文化建设协会)的工作,积极承办或参加其举办的相关活动,积极订阅会讯会刊,按章程规定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时间安排
1. 2015年4月启动;
2. 2015年5月31日前申报;
3. 2015年6月审核评定;
4. 2015年8月表彰(会议通知另发)。
四、推荐材料报送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政研会,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可按照评选条件择优进行推荐;
2.企业可根据评选条件自荐;
3.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申报表可在中纺政研会网站www.zfqw.com.cn下载),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中纺政研会秘书处;
4.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要反映推荐对象综合业绩及突出贡献(表格不够可附页)。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国华 郭静 张丽燕
电 话:010-85229967、85229297、85229581
E-mail:zfqw85229524@126.com
地 址:北京东长安街12号215室 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邮 编:100742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纺织 政工 评选 通知
中纺政研会秘书处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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